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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男生娶岁女生法律怎么说(2)

来源:新闻爱好者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1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所谓的“两小无猜条款”是一个俗称,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

所谓的“两小无猜条款”是一个俗称,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条款正是针对刑法中的奸淫幼女条款作出的立法补充。因为实践中确实有一部分少男少女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过早地“偷吃禁果”,如果严格按照刑法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问缘由地一概以强奸论处,将使一部分确实是正常恋爱的少男少女陷入法律风险之中,也不符合保护幼女的立法初衷。

“阿飞18 岁的时候,在网上认识了13 岁的小花,恋爱后,两人多次在出租屋发生关系。小花的母亲得知后,报警。在庭审过程中,尽管小花明确承认和阿飞是男女朋友并自愿发生关系,对阿飞表示谅解,但法不容情,阿飞最终仍然被以强奸罪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在听到于律师引用“两小无猜条款”后,桂律师讲起了这个自己接触过的案件,同时向于律师提出了灵魂发问:“该案件是显然的两情相悦了吧,那阿飞为什么没能引用‘两小无猜条款’脱罪呢?”

娜娜快语道:“因为阿飞已经18岁了啊!‘两小无猜条款’仅限于14岁到16 岁,而这次新闻中的男生也已经17 岁了,不能适用这个条款啊!所以还是可能涉嫌强奸罪,对不对啊于律师?”

新闻中的事件是否还违反了其他法律

于律师装糊涂失败,仍然不服软:“法理不外乎人情,如果两家人同意、当事人自愿,在私法领域法律不能够、也不应当过多干涉什么。更何况,如果当事人不说,谁又能证明得了?”

娜娜乘胜追击:“事件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不能允许或强迫未成年人结婚;义务教育法也规定,父母要保证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这对父母既让13 岁的女孩休学,又让她结婚,显然违反了这些法律。”

于律师立即反问:“所以,违反这些法律的后果是什么呢?相关部门对父母进行批评教育,就像新闻中报道的那样。然后呢?没有了。因为某些地区风俗一贯如此,法律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啊。”

桂律师立刻反驳:“法律不能违背的是公序良俗,而不是‘封建遗俗’,如果打着风俗之名行违法之事,法律就会坚定不移地‘移风易俗’。”于律师和娜娜都陷入了思考,这场小小的辩论暂告一段落。

从执法层面看,在这次事件发生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在教育和监护上都进行了纠正;从立法层面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今年6 月正式实施,大幅增加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构建了更加全方位的法律保障体系。作为家庭法律师,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日益完善的法治保障下,此类“风俗”的遗毒会越来越少,孩子也能够在健康的环境中,沿着本应更精彩的人生轨迹茁壮成长。

文章来源:《新闻爱好者》 网址: http://www.xwahzzz.cn/qikandaodu/2021/0611/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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